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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在中時電子報
http://news.msn.com.tw/news1204545.aspx

人生的馬拉松不需報名,不只10公里。我贏不了別人,也不必贏自己。
唯一的心願,是邀那短褲短襪的女子同行。因為,寶貝,像我們這樣的
流浪漢,生下來就注定要向前跑。

高中的創傷
我是在跑不動的年紀才喜歡跑步的。所以我參加了2月8號的香港馬拉松。

以前不喜歡跑,是高中時的創傷。運動會接力,我跑最後一棒。接棒時
旁邊和前面沒有任何對手,我在全校同學歡呼中單獨跑完一圈。但這不
是因為我一路領先,而是其他隊伍都已經快我們一整圈跑完了。

後來我就討厭跑步,甚至所有競爭性的運動。輸贏的原因很多:時勢、
對手、運氣,跟當事人的實力同樣重要。成王敗寇,是很懶的邏輯。
但話雖如此,當初交棒給我時若領先一圈,最後還是會被我敗掉。

因為我厭惡比賽,所以愛上了爬山、游泳、瑜伽等一個人的運動。偶爾
去校園打籃球,大學生為了搶球而祭出手肘,我立刻舉手投降。嘿,
輕鬆一點,這只是一場遊戲。

中年的興趣
第一次跑步,是去年2月的台南馬拉松。當朋友招兵買馬,我只聽到「台南」
,沒聽到「馬拉松」。台南多少文化美食,當然要去!跑馬拉松?我可不可
以在飯店等你?但比賽當天,還是被拖了去,參加入門的10公里。一路上想
的不是衝到終點,而是哪裡有蚵仔煎。

第二次是去年12月的台北馬拉松。動機也不是跑步,而是美女。我在台南發
現跑步的女生都很性感。她們的性感,不是微風廣場模特兒的那種性感。跑步
的女生個子不高,但腿和身體的比例8比5。褲子和襪子很短,吸氣和吐氣卻
很長。微風廣場模特兒,會擺出撩人的姿態。馬拉松女生,是少來煩我的表情。
但我仍覺得她們性感。跑在她們後面,輕舟已過萬重山。

香港是我第三次跑步。不算是馬拉松,馬拉松要跑42公里。我是初學者,
10公里就要出人命。「10公里?不能上健身房嗎?」朋友問,「只為了跑
一小時,飛到香港一天,划算嗎?」我是實際的人,但還是去了。因為很高
興中年還能培養新興趣,而且馬拉松教了我一些人生道理。

我不是要說堅忍不拔,你放心。

金木水火土
溜去上廁所坐捷運。但我對香港一無所知,起跑後只能一路前進。年紀越大
,新陳代謝逐漸減慢,不熟悉的環境,可以刺激所有的內分泌。

10公里的路線,是在香港島臨海的一座高架橋(類似台北的新生高架橋)。
往東4公里,再折返6公里。清晨5點15起跑,橋上下一片漆黑,我卻第一次
清楚地看到全世界。為什麼?因為腳踩在平日被車子佔據的土地,一步一步,
振動清楚。有去有回,貨真價實。

我們都活在世界「上」,但很少人活在世界「裡」。意思是我們都存在於這
個環境,卻從來沒有充分地感受到、運用到,這環境中所有的軟、硬體。
坐在捷運或公車,感受不到土地。坐在中央空調的大樓,感受不到天氣。坐
在雙層玻璃的家,聽不見聲音。坐在24小時連線的電腦前,感受不到人味。
我們活得舒適方便,卻消毒隔絕。自己宣告自己得了法定傳染病,跟土地和
人群斷絕關係。在黑暗的馬路上跑步,失去保護,才真正感受到金木水火土。

最公平的事
喜歡馬拉松的第二個原因,是它是世上少數公平的事。世上最公平的兩件事,
是身體和自然。有錢人也會得癌症,大雨一下淋濕每一個人。但我們選擇遠離
身體和自然,整天用心機,去糾纏人與事。人與事都很難公平。我們有時受惠
,有時受害。受害時上網大罵,受惠時沉默不語。

馬拉松是重返身體和自然的機會。人生不公平,但地是平的。不管你是誰,
參加了,就要一步一步、自己親自跑。沒有後門、捷徑、代替、關說。每一步
你都要抬腳,每一滴汗都要自己擦掉。跑時的快樂,你完全擁有。跑後的痠痛,
你概括承受。很少事,像跑步這樣純粹、透明、立即、公平

人怎麼勝天?
喜歡馬拉松的第三個原因,是沒有人講話。世界充滿話語,大部分音量都過高,
很多話沒有必要。有些是謊言,真話中一大半是客套。我靠主持和演講吃飯,
是罪魁禍首。

我曾做過實驗,走在城市中,有沒有可能一小時都不講話,也聽不到別人講話?
結果很難。街道、地鐵、公車、公司……口沫橫飛、不斷重覆。就算外界安靜下
來了,心裡還是自言自語。甚至在夢中,還在臨時動議。

跑步時喘不過氣、沒地方放手機,所以雖然五萬人擠在一起,除了零星的加油聲
,異常安靜。聽覺通常被講話聲霸占,一旦沒人講話了,風聲、雨聲、呼吸聲、
腳步聲,才從背景浮出。早安,自然!原來你一直存在。

對自然陌生,是因為不把它放在眼裡。很少人能天人合一,因為大家都想人定勝
天。在那10公里,我失去了人定勝天的工具和力氣,才開始體會和平共處的意義。

人怎麼可能勝天?甚至怎麼可能勝人?連美國都抓不到賓拉登,人類連感冒都治不
好,我們還想戰勝誰?人的煩惱,在於花太多時間征服,太少時間適應;太多時間
控制,太少時間相處;太多時間擁有,太少時間分享;太多時間想贏,太少時間認輸。

跟膝蓋聊聊
我很早就知道人是脆弱的,或至少我是脆弱的。跑到4公里時,突然有了伴。不是短
褲短襪的美女,而是左膝開始發酸。好啊,既然人不能勝天,那就放棄吧,但我不想停。

先說,我從來沒有男子氣慨或英雄風采。我對很多事都軟腳,所以從來不硬撐。這次
不想停,不是為了向別人證明什麼。這是香港,旁邊都是陌生人。也不是想向自己證明
什麼,因為已有太多的反證。不想停,只是想了解左膝,跟它聊一聊,搞清楚它最多能
讓我多少。如果就這樣停下來,我永遠不知道它只是撒嬌,還是快要斷掉。

人很脆弱沒錯,但人有彈性。無力承受的痛苦,可用彈性稀釋。力量和彈性,是活下來
最重要的兩個條件。所以年輕時,我們讀書打拼,累積自己的力量。中年後,修身養性
,培養自己的彈性。很少人能兩項全能,所以兩者間要互相支撐。

像我們這樣的流浪漢
我的彈性比力量多。既然膝蓋的痛無法解除,只好聽音樂來分心。虧我大言不慚地講沒
有人聲是多麼高等的境界,自己也只能撐半小時。抒情、R&B、爵士、古典,通通不能
聽。這些歌讓人手腳發軟、意志薄弱。快跑不下去時最好聽搖滾樂,而我的萬靈丹是布
魯斯史賓斯汀1975年的「Born to Run」(生下來就注定要跑)。

這首歌當然不是在講馬拉松,而是講貧窮小鎮一對苦命鴛鴦,如何逃離家園、改變命運。
從歌名、歌詞、到節奏,都適合激勵跑不下去的人。過了8公里,我把音量開大,一次一
次重播。

跑到最後,終點的啦啦隊夾道歡呼。歌到最後,所有的樂器爭先恐後,當史賓斯汀唱到:
「像我們這樣的流浪漢,寶貝,生下來就注定要向前跑」,我終於懂了:我們都是流浪漢
。雖然有家有室,但仍在人生這場馬拉松,迷途不知返。

有些人可能流浪的速度比較快(特別是肯亞人),我總是慢半拍。在馬拉松或人生上,我
不是專業選手。沒經驗、沒訓練、昨晚加班又狂歡,早上睡過頭了。衣著和裝備不及格,
只會注意女生的短褲。整天幻想著黃金比,自己上下半身是1比1。

但我們報名了、繳費了、起床了、出門了、跑,或走完了。甚至在回家的飛機上,開始想
三月15日的台北國道馬拉松。

我不會去挑戰21公里,但會記得戴護膝。不想破自己的紀錄,因為要留一點體力,適應現
實世界的不公平。人生的馬拉松不需報名,不只10公里。我贏不了別人,也不必贏自己。
唯一的心願,是邀那短褲短襪的女子同行。因為,寶貝,像我們這樣的流浪漢,生下來就
注定要向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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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喜歡"跑時的快樂,你完全擁有。跑後的酸痛,你概括承受"這一句
描寫的真的是太貼切了
有時候跑步遇上風雨 會抱怨自己頭殼壞去 沒事幹麻出去跑步
可是每次的跑步都是一次跟自己的對話
即便是什麼都不想 就是單純的幫自己加油打氣
就算是兩腿已經發痠 又喘又流汗
一次又一次終究是自己陪伴自己跑完一趟趟的路程

跑步的時候也許是孤單的  可是心理上絕對不孤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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